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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蔡少芬张晋应已登记 婚礼在大学内进行 [打印本页]

作者: chao555    时间: 2008-1-8 22:02     标题: 蔡少芬张晋应已登记 婚礼在大学内进行

婚礼以简朴为主

据悉,蔡少芬选择的婚礼地点是一间拥有八十年历史的教会大学内的礼堂,作风严谨。旗下两间礼堂均可用以婚礼,蔡少芬选择的是较大一间,租用场地共需花费7000余元即可。如果算上押金等费用,早前透露的一万八千元该会场一次只可租用2小时,包括事前布置、嘉宾入座、仪式进行、摄影活动和事?后清理场地。超时15分钟后一律以一小时计算,每超小时罚款500港币。

早前的报道中称蔡少芬“叫了十几个教友帮她布置礼堂,主要以白色及粉红鲜花为主,圣洁庄严”,但根据该教堂的“场地使用规则”——“婚礼布置不得用胶纸及损污借用之场地,不得在墙壁上钉挂或黏贴(如胶水、胶纸、万贴宝等)任何纸张标示及图片。借堂者在礼堂之布置,须遵从本学院职员的指示,礼堂内外绝对禁止使用胶纸。不得在礼堂内摆放氢气球或气球,也不可抛掷金粉、纸碎、鲜花等物件。”所以其婚礼布置很可能以简朴为主。

该处还规定不能在整个学院内吸烟、喝酒,或是点蜡烛或点火,也不能在学院范围内饮食,和不能在礼堂内外派发糖果或饮品等物品,因此万众期待的“丢花球”的环节也很可能无法进行。而该教堂只提供三角钢琴、新娘房等简单设备,也有液晶投射机连银幕可以租用,另外也有露天位置供来宾使用。同时,该处还要求在婚礼完毕后,申请礼堂者必须负责恢复礼堂之原有面貌,负责清除一切婚礼布置、遗留下来之程序表或其它带来的物品,否则将有500元港币。而结婚者只能在租借的两小时之内在其校园内拍摄,超时也需按每小时500元港币的费用收取。

两周前已登记

由于该教堂要求严格,必须于婚期三个月前及九个月内申请,过早或过晚都不行。提交相关文件后还需经过审批,婚期六个月前得出能否在此举行婚礼的结果。所以蔡少芬的婚礼应是早已决定。该教堂租借方法中更列明“结婚男女必须先在香港政府婚姻注册处登记,取得‘婚姻登记官证明书’,并于婚礼前十四天交予本学院办理。举行婚礼,证婚牧师随即将结婚证书交给新人,其副本则由本学院呈交婚姻注册处备案。”所以蔡少芬应是两周前就已经与张晋注册登记。
作者: bondlying    时间: 2008-1-8 22:46

这年头,该结婚的都结婚了。不过祝福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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