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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献血的朋友们注意啦! [打印本页]

作者: swordheaven    时间: 2008-5-17 20:12     标题: 请献血的朋友们注意啦!

献血者请先暂缓,目前全国各地的血库都已爆满,而血液的保存是有期限的(35天),而献血的时间间隔是法律规定的(6个月),请大家莫要一拥而上,否则6月至11月份,各地医院都将遭遇无血可用的危险局面。
(注:每年7~12月是传统的手术高峰期和用血高峰期。)


[ 本帖最后由 swordheaven 于 2008-5-17 20:15 编辑 ]
作者: ww88ww    时间: 2008-5-17 20:53

我地震前刚献完血,这此只能眼巴巴的看别人献了
作者: 夜游神    时间: 2008-5-18 12:24

和我一样,我过年的时候献的,现在也是干看着,前几天去献血,人家把我请下来了,说我不到时间,让我别打扰他们工作,我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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