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愚蠢的公安局长

0

愚蠢的公安局长

今天中午的《今日说法》,说的是不久前发生在陕西米脂的一件事情。
  过去学毛选,知道那地方属陕北革命老区,毛泽东1935年到陕北后,在他的谈话里和文章中都引用过当地的一句谚语:“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意思是说,米脂的女人都很漂亮,而绥德的汉子都很英俊。《米脂县志》记载:三国时的天下第一美人貂婵是米脂人。而《绥德县志》则记载:“才貌双全的吕布是绥德人”。貂婵嫁吕布,吕布戏貂婵。好一个英雄配美女的传说。
  可今天的这个故事却是个悲剧。
  故事情节并不复杂。
  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被人以“强奸罪”带到公安局的看守所,显然,那些民警对他进行了寻讯逼供,不用说------“用刑”了,这样的事情本来司空见惯,可这一次,那些“人民警察”下手重了点,以至于当天晚上就把“犯人”折磨致死。
  一个活生生的男子,一夜之间丢掉了性命。对家属总得有个交代吧。于是打个电话通知其家属。说你的丈夫涉嫌强奸,证据确凿,但是------却死在了看守所。
  死因嘛------说是关在同一监舍的其他犯人打死的。为什么要打?因为看不惯你丈夫的长发。说他是社会上的“混混”。可家属说死者因认识艺术学院的老师,他们家也是某艺术学院的写生基地,因经常和搞艺术的人打交道,受了点影响所以留了长发,再说了,就是有长发,也不至于要被同舍的犯人往死里整啊!
  直播室的那个大学教授。照例要从法律的角度提出问题。比如,既然是被同舍的犯人打死的,那应该有监控录象可以作证据啊,但是记者找到该看守所要查看有关录象的时候,该所20间监舍,19所的都有,惟独关押死者的那间不能提供。还有,是谁动手打的,应该有犯人的证词,也没有。旁证更没有------其实,谁都明白,死者死于那些“人民警察”。
  为了糊弄家属,还编出一个曾经送医院抢救的谎言,经过记者的调查,也是不曾发生的事情。
  我窃想,这类事情,在全国应该是很普遍的事。用最高指示说“全国此类事甚多”-----可更荒唐的事情还在后面。
  既然所有的谎言都不能自圆其说,最后想到了用钱来摆平,由公安局出面牵头,法院和检察院参加,把家属请到米脂城里的一个宾馆,包了四间客房,经过“耐心”的说服劝导--------“人死不能复生,你们无外呼是要”
  做一个数钱的动作。终于------我看家属要是不答应的话,恐怕那个宾馆还得长期的住下去------由家属代表和公安局长签署了一纸协议书,上面赫然有公安局的大印和局长的签名,更可笑的是,这个局长还在上面按上了自己的手印-----大约想过一盘杨白劳在“喜儿”的卖身契上被强迫按手印的瘾。
  节目没有告诉我们事情的结果,但是可以推测。局长的乌纱帽肯定是丢定了,至于是不是还要负法律责任,那将取决于事件最后的调查结果。
  看完节目,有以下几点感触:
  一、窃以为,该局长应该去参加“普法”培训班,毕竟死了人是“人命关天”,靠钱去摆平实在荒唐;
  二、局长亲自签名画押,按手印,实在是为调查这个案件的记者着想,生怕别人找不到证据;
  三、局长麾下的那些口口声声誓死为领导效命的喽罗,应该勇敢的站出来“抗”,怎么能让局长老人家亲自赴汤蹈火呢?试想,局长都倒了,你还会有光辉的前程吗?
  四、检察机关本来应该对公安局的行为进行监督,可他们却和公安局的“难友”穿起了连档裤,看来,给自己弄个处分的心太切,这下终于“如愿以尝”了。
  五、老百姓的命也是命,老百姓的法制观念也在增强。以为这里是革命老区,人穷志短,以为有几个臭钱就可买一条命,实在是低估了老区群众的觉悟。
  六、我想那个死者的老父亲很聪明,签了协议,拿到了证据,靠法制的力量和新闻媒体的援助,终于搬倒了那些权贵,可爱、可敬。
  这个愚蠢的公安局长。大名叫杜德彪。我想他的名字应该被钉到耻辱柱上,以警示那些知法违法者!

TOP

0

如此公安局长

愚昧违法杜德彪,

草菅人命岂能饶;:s_9:

他那乌纱戴不住,

该他自己进大牢!:D

[ 本帖最后由 xte1930 于 2007-4-30 12:34 AM 编辑 ]

TOP

0
奇怪,这么蠢的人,是如何当上公安局长的?

楼上XTE兄作得好诗~

TOP

0

回复#3楼 sis41 的帖子

承蒙夸奖,

颇显窘意;:s_9:

区区打油,

雕虫小技!

TOP

0
杜德彪?跟经典人物范德彪有一拼啊。哈哈,这样的人全国还不知有多少个呢

TOP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3-17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