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麦迪逊也是弗吉尼亚人,出身于种植园主家庭。他身材瘦小嬴弱,从小体弱多病,老麦迪逊觉得这个小儿子的身板文不能经商,武不能务农,只好送他去上大学读书了。小麦迪逊四肢简单头脑发达,学业一帆风顺,毕业后学而优则仕,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州议员,任上的重要政绩就是追随杰斐逊起草了弗吉尼亚州宪法。美国独立以后,麦迪逊官运亨通,被州议会选举为州代表出席大陆会议,当时美利坚邦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从南方乡村初入中央花花世界,目睹了邦联制度的低效,他的导师杰斐逊又出使欧洲不在身边,加之交了个坏朋友汉密尔顿,年轻的麦迪逊就此堕落成了联邦主义者。在1887年的制宪会议上,他和汉密尔顿通力合作,大力鼓吹联邦制度,终于使得议会通过他起草的联邦宪法。在议会争辩之余,麦迪逊还大打笔墨官司,与汉密尔顿以及另一名联邦主义者John Jay合作,写了一系列阐述联邦主义主张,解释联邦制度构成的理论文章,这些文章总称“Federalist”(联邦党人),是美国历史政治的重要文献。
宪法在制宪会议上通过,还必须各州议会通过才能生效。讽刺的是,反对宪法最力的地方偏偏是各州中影响力最强,华盛顿麦迪逊的故乡弗吉尼亚州。华盛顿表面上一脸中立,其实外冷心热,对全局洞若烛火。正当麦迪逊还沉浸在宪法在中央通过的喜悦中时,华盛顿就把他叫去说,更艰巨的任务还在前头,你必须去弗吉尼亚舌战群儒,没有弗吉尼亚,就不会有统一的美利坚联邦。于是华麦二人连抉回到弗州。当时弗州政坛大家长是Patrick Henry帕特里克亨利, 全美最早鼓吹独立的元老之一,却是联邦主义的反对者。他德高望重,不亲自出马和小辈辩论,只隔三差五地请华盛顿吃饭,两人幕后密谈。反对派中公开出面辩论的是弗州另一名青年才俊James Monroe。MvsM经过几个月的唇枪舌剑,加之华盛顿亨利的幕后帷幄,宪法终于以微弱优势获得通过,不过留下一条小尾巴,就是必须加上保障民权和州权的条款。这些条款用汉密尔顿的话说是不必要的,但麦迪逊是个半路出家,立场不坚定的联邦主义者,从小就深受杰斐逊自由主义的熏陶,宪法中加上约束联邦政府的条款对他来说是固所愿也。这回没有汉密尔顿跟他合作了,麦迪逊独自起草了宪法的十条修正案,后世称为“权利法案”。简单来说,宪法规定了联邦政府的权力,什么能做;而权利法案则规定了民权和州权,约束联邦政府什么不能做。其中最重要的两条一是第一修正案,个人有宗教信仰自由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等等;以及第十修正案,宪法中没有规定的权力归人民和各州所有。美国宪法篇幅不长,有的地方为了各方妥协需要写的含糊其词,于是如何解释宪法,什么权力是宪法所规定的,就成了之后几十年美国政治的主要议题,内战的导火索,也是联邦党与民主党党争的根本矛盾。
麦迪逊漂亮地打赢了制宪一仗,就此成了亨利的眼中钉。在亨利的阻挠下,麦迪逊竞选弗州参议员失败,退而求其次竞选众议员,亨利又利用职权调整选区制造麻烦,所幸宪法之父到底众望所归,以微弱优势击败了对手(又是James Monroe),胜利逃离弗吉尼亚,赴京上任去了。他和老乡华盛顿志同道合,从制宪会议起就是华盛顿的得力助手,此时当仁不让地成为了华盛顿身边的高参大秘,华盛顿的就职演说和后来的告别演说,都是出自麦迪逊的手笔。此时杰斐逊回国出任国务卿,麦迪逊又回到了导师的身边,在老杰的影响下,小麦的政见立刻急剧向右转,和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分道扬镳,又回到了杰斐逊的自由派阵营。联邦党与民主党党争激烈,杰斐逊辞去了国务卿之职以示决绝,华盛顿总统有意提名麦迪逊继任,却被他拒绝了。华盛顿很是受伤,心想这个总统继续做下去就要众叛亲离了,于是坚决求去,说什么也不继续当第三任总统了。麦迪逊故主情深,与华盛顿一起下野,就此告别政治,回家隐居了。
麦迪逊的田园生活没过了几年就宣告结束,到底还是不能忘情于政治。眼看联邦党控制的议会出台了一项项与宪法精神背道相驰的法案,宪法之父终于坐不住了,重新出山,与杰斐逊合作,秘密起草了Virginia and Kentucky Resolutions,宣布国会通过的法案违宪,州议会有权将之废除。其时担任弗吉尼亚州长的正是麦迪逊的老冤家对头Monroe。在杰斐逊的调解下,两人尽释前嫌,就此结为莫逆之交。1800年大选中麦迪逊积极为杰斐逊摇旗呐喊,杰斐逊入主白宫后,麦迪逊出任国务卿。在之后的八年中,两人在外交事物上合作无间,宛若一人。但杰斐逊任期届满的时候,却提名Monroe当下一任总统候选人,原因自然还是麦迪逊历史上不清白,一度是联邦党人。不过大多数民主党议员认为麦迪逊联邦党的背景,对争取北方的选票有利,在民主党大会上否决了杰斐逊的推荐,推举麦迪逊当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联邦党在失去了汉密尔顿之后人才凋零,没有重量级的人物能和麦迪逊同台竞争,麦迪逊在大选中轻松取胜,当选美国第四任总统。
麦迪逊政府面临的首要大事就是英法战争。北方亲英,南方亲法,麦迪逊继承华盛顿亚当斯杰斐逊的一贯政策,严守中立,左右逢源,在夹缝中求生存。走钢丝总有走不下去的时候,南方的鹰派人士逐渐控制了国会。鹰派的代表人物是年轻的众议院议长克雷Henry Clay。此公一生毁誉参半,虽三次竞选总统失败,但当了四十年的议员,是十九世纪上半叶美国政坛的超重量级人物,可以说一人维系着南北和平,他一死内战就很快爆发了,这是后话。鹰派的梦想是开疆拓土,北取加拿大,西逐印第安,南并佛罗里达。加拿大是英国殖民地,西边的印第安抵抗势力由英国人资助,南面佛罗里达的主人西班牙则是英国的盟友,要想攫取这三块地盘,只有与英国开战。麦迪逊面临着与前任亚当斯相似的处境,当初联邦党人要与法国开战,亚当斯总统坚决反对,最后以党派分裂,自己失去总统宝座为代价,避免了战争。而麦迪逊在1812年大选来临之际,为了避免民主党内部的分裂,终于决定倒向鹰派,于1812年六月一日向英国宣战(的确够“儿童”的)。讽刺的是,美国宣战的借口是英国强抢美国商船,强迫美国水手加入英国皇家海军,而在宣战前两天,英国议会正好通过立法禁止这种行为。
美军仓促出战,兵分三路进攻加拿大。最先接敌的是William Hull将军指挥的西路军。他从底特律出发,一路逡巡不前,进展缓慢,给了英军从容迎战的机会。英国将军Isaac Brock与印第安领袖Tecumseh结盟,组成英印联军迎战。Hull望风而逃,退回了底特律,Brock紧追不舍,底特律城下二千美军一枪未放全军投降。战后Hull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麦迪逊总统将之特赦(刑部议罪处死,皇帝减免,中外皆然)。Brock平定西部以后,立刻回师多伦多,在尼亚加拉河西岸迎战美军的中路军。Van Rensselaer统率的美军在人数上占据着绝对优势,6000人对Brock的300人。范大将军下令渡河进攻,却没有想到先把大炮运过去。结果没有重武器的美军与英军相持不下。老范下令后续部队增援,没想到手下的民兵精通法律,拿出本宪法说法律规定,民兵没有出州界作战的义务,河对岸不是纽约州的地盘,他们只在河这边站脚助威,渡河是万万不可的。范将军气个半死,却没有魄力来个杀人立威什么的,只得眼睁睁看着河对岸英军的增援部队赶到,过河的美军伤亡数百,剩下的一千多人全部被俘。不过美军也不是全无收获,英军虽然只阵亡14人,但指挥官Brock将军身先士卒冲锋时前胸中弹,不幸阵亡。东路军的民兵和中路一样深谙法律,用同样的理由拒绝上战场,不过他们比中路的要厚道,没有临阵才放鸽子,出城郊游了几里路就回去了,结果就是东线无战事。
美军在战场上的糟糕表现使麦迪逊的总统宝座摇摇欲坠,就在这关键时刻,联邦党人的竞选策略失误,他们把这场战争讥为“Mr. Madison's War”,不攻击总统指挥无能,而是认为压根就不该开打。结果麦迪逊以微弱优势蝉联总统,而联邦党人在反战的立场上越走越远,失去了大众的支持,最终联邦党成为了历史名词。
这时欧洲大陆上英法交战正酣,英国无暇西顾,美军在战场上逐渐挽回了颓势。在西线,一个叫Zackary Taylor的上尉,未来的美国总统,率领百十号人,奇迹般击退了英印联军的进攻,守住了印第安那的大门哈里逊堡。接替Isaac Brock的英军指挥官Proctor是个庸才,遭受小挫就犹豫不决,停止进攻,给了美军翻盘的机会。转机出现在水上,Perry将军指挥的美国海军在伊利湖上击败英国海军,取得了五大湖区的制“海”权。Proctor生怕补给线被切断,决定撤兵。他的偶像是刘备刘皇叔,撤军时与Tecumseh的印第安部落一起走,行动迟缓。新上任的美军西线指挥官William Harrison(又是一位未来美国总统)亲率精骑三千,日夜间道,在Lake Thames追上了英军,发动奇袭。英军仓促迎战,刚一开打防线就被美军骑兵冲垮,英军大败,印第安首领Tecumseh牺牲。Tecumseh是印第安人抵抗史上最杰出的领袖,成功联合各部落共同抗击侵略者,功勋卓著,自他死后,印第安人再也没有形成有组织的抵抗。
战争持续到了1814年,欧陆上反法联军攻陷巴黎,拿破仑被迫退位,英国得以腾出手来对付美国了。美国海军在内湖威风八面,但大西洋上还是英国控制着制海权,在皇家海军的掩护下,数千名经历过英法战争的精兵在Chesapeake湾登陆,直扑华盛顿。华盛顿郊外八里桥一战,美军大败,英军长驱直入,麦迪逊总统带着内阁议会木兰秋狩遁去,英军集体参观了白宫,饱餐了一顿麦迪逊夫人亲手烹制的晚餐,然后一把火烧了总统官邸和国会大厦,吹着风琴凯旋回朝了。
英国本来就不想与美国开战,更不愿为印第安“盟友”火中取栗,烧了华盛顿已经倍儿有面子,不必再战;而美军虽然对印度人无往不利,但是打英国正规军却力所不逮,吞并加拿大看来只能是奢望,双方都不愿继续打下去,于是在1814年12月签订了停战协定。这纸协议的唯一内容就是双方承认现实,维持现状,英语字典里多了“status quo”这个新词汇。就在停战协议签订后一月,消息还没有传到美国,美军在南线取得了新奥尔良大捷,这场战役打败的可是货真价实的英国军队,含金量百分之百。这个胜仗是1812年战争中美军最大的一场胜仗,虽然对停战协议的签订毫无影响,但却经常被错误认为是发生在停战协议之前。于是战争的结局就演变成美军在新奥尔良取得决定性胜利后,英国被迫求和,满足了广大米国人民的YY需求。不过不管怎么说,这场战争弱小的美国启衅在先,最后居然还稍有斩获,与世界第一强权大英帝国打了个平手,美国人也足以自豪的了。
一场大战下来,美国人民摒弃了反战的美奸联邦党,紧密团结在英明领袖麦迪逊和民主党中央周围,开始重建经济。经济上麦迪逊全盘继承了老朋友汉密尔顿的联邦党主张,设立中央银行,提高关税保护制造业,战后民气可用,麦迪逊的经济计划万事顺利,没有遇到任何困难,美国经济在高速发展中进入了门罗当政的黄金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