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bk0079 发表于 2009-9-22 13:58   只看TA 71楼
无连接无真相,强烈要求LZ给出新闻链接~~
0
zgz9526 发表于 2009-9-22 14:12   只看TA 72楼
杀得好,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狗仗人势的家伙多死几个有利于净化空气,我第一次希望警察抓不到凶手!凶手你永远逍遥法外吧!
0
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9-22 14:34   只看TA 73楼
如果这个杀手是真实存在的,那么他确实是个人才
0
pazz88 发表于 2009-9-22 16:38   只看TA 74楼
这个绝对是yy小说的新版本,但是看了解恨。
0
joke002 发表于 2009-9-22 17:55   只看TA 75楼
这女的确实该杀 可是我看不出来她开宝马撞人和和被杀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
0
hexin999 发表于 2009-9-22 18:02   只看TA 76楼
实在是活该,人性沦落到了这种地步,直接去死好了
0
binboy 发表于 2009-9-22 18:24   只看TA 77楼
太长了 没信心看完  不过中国人确实有点仇富心理 改不了了
也就是他开宝马才这样 要开个QQ就没人管了
0
alandis 发表于 2009-9-22 21:28   只看TA 78楼
这是真事吗?怎么感觉像小说呢?只有好莱坞电影才有的情节。
0
tyh112 发表于 2009-9-22 21:32   只看TA 79楼
这样的话现在就应该有一个梁山。大家都去为民除害。
0
hzld5402 发表于 2009-9-22 21:55   只看TA 80楼
真的假的 这个撞车事件可是曾经网络很火的 几乎主流门户网站都深入报道过  
说真的 咱也没什么好说的 社会的正义要期盼 罗宾汉式的人物来伸张 多么可悲
看看 国家赔偿法 看看 刑法  才 真正明白 什么是 恶法非法 当国家赔偿法成为"国家不赔法"
当刑法成为"脱罪法"  曾经的从重从严从速"严打"  枪毙仅仅因为强吻爱慕的女生
而开着宝马蓄意撞死人的凶手 竟然可以 从容地以 交通肇事罪 逃离 故意杀人罪的惩罚
亲了一口被枪毙的 判决书说他 罪大恶极 撞死多人脱罪的 判决书说她 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多么可笑 到底谁罪大恶极  都说司法公正是社会的最低底线 试问 一个社会 起码的最起码的价值标准都是那么的颠倒是非 混淆黑白 又何必叫嚣 道德教育 又何必标榜 河蟹社会 公平正义就如此被权利金钱所蹂躏
老话说的好 不是不报 而是时候未到  老百姓都是刁民 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  水能载舟!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花果 金币 +6 人间自有公道 2009-9-23 15:19
0
回复帖子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