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壳虫乐队的主唱约翰•列侬曾说过,“I might have been born in Liverpool – but I grew up in Hamburg.”(我虽然生在 英国 利物浦 ,但是 汉堡 让我真正成长)可见 汉堡 对他们有多重要。
乐队创建的初期并不叫The Beatles,也不是后来的这四位成员组合。当时 英国 的酒吧通常晚上7点就关门了,所以能给几个人的演出时间很少。而 汉堡 作为港口城市,几乎每天都有大量境外海员到红灯区来喝酒消遣。那会儿 美国 已经开始流行摇滚乐,但 德国 很难找到玩摇滚乐的人,于是这些酒吧老板就从海对岸的 英国 找了一些年轻人过来,一是因为能演出摇滚乐,二来这些小年轻也比较便宜。于是作为酒吧驻场乐队的约翰•列侬小哥几个就从 英国 老家来到了 汉堡 。乐队来到这里以后,几乎每天都能从晚上一直唱到清晨,天天连续8小时的演出时间让他们得到了高强度的锻炼,并且迅速成长了起来。
要说这些境外皇上起名也真够没创意的,怎么一高兴全起同一个名字啊。这要是哪天皇宫一地震能砸死一大片奥古斯特,砸死第二多的估计就是弗雷德里希……就因为帝王重名太多,所以为了区分,人们会给重名的人加上一个特征词, 比如 勇猛的奥古斯特、哲学的奥古斯特、伟大的奥古斯特等等,这位奥古斯特二世也有个形容词,叫Augustus II the Strong(强壮的奥古斯特),历史上一般称他为“大力王”,不过我觉得这些名字都不够亲切,所以我决定称他为:大壮。
大壮当时可能最喜欢唱“我们不一样~”。
这绰号可不是白起的,既然叫大壮,就担得起这个称号。那时候宫廷里是以胖为美的,据说奥古斯特二世就非常胖,平时酷爱甜食,光是甜酒每天就能喝7瓶,40岁时他的体重已经达到了200多斤……而且据说他不光胖,劲儿还特别大,没事儿就喜欢徒手掰断个马蹄铁之类的,所以大壮这个称号可以说相当贴切了。
虽然是个力大无穷的胖子,但这不影响大壮的“魅力”。他非常花心,据说光情妇就有100多位,孩子更是生了300多个。这众多情妇中,最著名的一位叫安娜•康斯坦莎(Anna Constantia),传说中大壮在一场火灾现场遇到了她,并对她一见钟情,后来一出手就送了这一整座塔森伯格宫。安娜取代了大壮之前一个“首席”情妇的位置,晋升成了科索伯爵夫人(Countess of Cosel),还为大壮生下了两个女儿一个儿子。
现在的凯宾斯基是1992年左右才开始复建的,但是修旧如旧,完美还原了18世纪时的样子。如今酒店的套房中,仍然悬挂着安娜的画像。
这辆1976年生产的电瓶高尔夫Elektro-Glof,在当时绝对是很领先的技术了。然而却非常鸡肋,充电20多小时只能开1小时,所以当时只生产了20辆就没再继续了……但是大众没有放弃,在1994年又出了一款叫Golf 3 City Stromer的车,同样是充电20多小时,这次不是能开1小时了,而是能开7公里(还不如1小时呢……),不过它的重点可不是开多远,而是它的充电口就在车头,而且是一个标准的插头……